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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诺威尔大气污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诺威尔大气污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20000m3 SCR催化剂再生处置线项目拟审批前公示

作者/来源:   发表时间:2016-01-21   点击:48520

项目名称:

年处理20000m3 SCR催化剂再生处置线项目 

建设地点: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所城东路318号

建设单位:

宁波诺威尔大气污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一期新建失活脱硝催化剂再生线1条(规模17000 m3/年),二期新建失效脱硝催化剂回收处置线1条(规模3000 m3/年)。

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期间已按规范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建设应以实施清洁生产为前提,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本项目SCR 脱硝催化剂属危险废物,再生及回收处置服务范围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批准后予以实施。

    2、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包括食堂废水)和各类生产废水(包括除灰清洗废水、再生处置线废水、回收处置线废水、喷淋塔废水、初期雨水等)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除灰清洗废水经沉淀后90%以上回用,再生处置线废水和回收处置线废水经处理后50%以上回用,喷淋塔更换废水经中和处理,排放部分接入该区域污水管网,委托市域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总钒执行《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2-2011),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新建企业标准。纯水制备浓水作清下水排放。要求设置10 m3的初期雨水池,同时设置规范的排污口,安装刷卡排污系统及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局联网。

    3、加强设备密封和连续化生产水平,从源头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废催化剂吹扫工序产生的飞灰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破碎磨粉机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浸出溶解产生的碱雾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酸解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梭式煅烧窑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其中烟尘、SO2执行《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10]213号)要求,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高于屋顶排放。本项目煅烧车间设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4、合理布局,加强噪声控制,选用低噪音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用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规定。

    5、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废金属边框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化学品原料空桶等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废树脂、沉淀污泥、污水处理污泥及废催化剂包装材料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并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除尘系统收集粉尘应在投产后进行固废鉴定,未鉴定前按危险废物要求加以管理,鉴定后如为一般固废则作综合利用。

    6、加强对原料SCR废催化剂及各种化学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和管理,配套设置不小于150m3事故应急池,前处理场地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措施,并在硫酸储罐四周设置围堰。同时要求建立健全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严格加以落实,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慈溪市环保局龙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4-63716138

通讯地址: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内(龙山镇湖滨路1号)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http://huanbao.cixi.gov.cn/art/2015/10/16/art_64688_1248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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